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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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4-02056 生成日期 2024-10-09 公开日期 2024-10-09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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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高新区(新吴区)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人防办、地震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人民防空、地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党工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人民防空、地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区城镇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和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区住房发展规划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并指导保障性安居工程运营管理制度的实施。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指导监督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白蚁防治工作。

  (三)负责规范管理房地产市场。拟订区域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租赁备案工作。

  (四)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监督管理。推进全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工作。

  (五)负责区域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城市重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管廊、装配式建筑在全区建设工程中的推广应用。

  (六)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参与镇村布局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和方案会审。指导开展美丽宜居乡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改造。

  (七)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和建设行业。拟订区域建筑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规范建筑市场主体及中介服务机构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推进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负责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八)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指导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文明施工工作。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审核推荐市级、省级、国家级优质工程。

  (九)负责全区地震监测及震灾防御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管理,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保护管理地震观测设施和观测环境。

  (十)负责推进建设科技进步和建筑节能减排。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科研活动和科技成果转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十一)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港口、航道等行业规划。参与城市客运有关设施的规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

  (十四)负责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参与拟订有关交通物流业政策和标准制定并监督实施。

  (十五)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除市级管辖权外的执法工作。

  (十六)负责提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意见,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十七)负责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参与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攻关。参与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环保、信用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八)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承担区交通战备工作。

  (十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水利发展政策规定。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要水利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区水域及其岸线利用、河湖治理和河口控制等专业(项)规划。对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涉水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防洪、水土保持论证评价工作。

  (二十)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区域以及重大调水活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和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二十一)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按规定核准饮用水源地设置。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对河湖和地下水实施监测。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二十二)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区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二十三)指导全区蓝藻打捞处理与湖泛防控工作。编制太湖蓝藻打捞与处置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蓝藻水华、湖泛巡查监测、控制与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二十四)负责拟订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资金监督管理,负责提出区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二十五)组织实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编制、审查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根据招标投标管理体制机制,具体负责区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六)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河道、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二十七)指导监督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组织编制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泵站、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负责区属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

  (二十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圩区治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工作。指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三十)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及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三十一)组织重大水利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监督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实施。指导水利信息化和水利行业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三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区域的水事矛盾纠纷。负责水利行政许可、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洪水影响评价类、取水许可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河道采砂及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有关活动、水利项目设计文件审查等行政审批工作。

  (三十三)承担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十四)负责编制全区人民防空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年度人民防空工作计划。负责制定全区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督促贯彻实施。

  (三十五)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方案,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指导制定城市人口疏散计划。组织全区人民防空演习演练。

  (三十六)依法筹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算,监督检查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和制度执行情况。监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技术管理和科学研究管理。监督、指导落实检查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

  (三十七)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开发利用,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人民防空防护等事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十八)负责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指导落实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工作。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人民防空信息化及警报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十九)监督、检查、指导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组织拟订人民防空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人民防空执法工作。

  (四十)负责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人民防空指挥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十一)承担全区城市排水、瓶装液化气管理、指导协调城市供水、燃气的责任。

  (四十二)起草城市排水、瓶装液化气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指导全区城市排水、瓶装液化气(燃气)行业行政执法工作。参与开展全区城市排水、瓶装液化气(燃气)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四十三)承担城市排水、瓶装液化气(燃气)行业相关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求助服务热线管理工作。

  (四十四)编制城市排水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城市排水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城市燃气年度建设工作;编制城市排水、瓶装液化气设施维护和大中修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城市排水专项经费计划并负责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四十五)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与养护工作;组织实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

  (四十六)承担城市排水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开展城市排水工程质量的稽查工作。依法对城市排水工程质量、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住宅区排水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四十七)推进城市排水行业科技进步工作。制定城市排水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开展城市排水行业科学技术研究工作;负责城市排水行业技术工作。

  (四十八)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十九)负责指导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人民防空、地震等行业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五十)完成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军分区、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法规处、建设管理处、房产管理处(住房保障处)、交通管理处(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震灾预防管理处、重点工程处(招投标管理处)、河湖水务处、城乡发展处(河长制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市政公用事业处)。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无锡市新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无锡市新吴区物业管理中心,无锡市新吴区快递产业服务中心,无锡市新吴区排水管理中心,无锡市新吴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无锡市新吴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无锡市新吴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0家,具体包括: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锡市新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无锡市新吴区物业管理中心,无锡市新吴区快递产业服务中心,无锡市新吴区排水管理中心,无锡市新吴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无锡市新吴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无锡市新吴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高标准打造产城融合示范区

  一是城市更新加速推进。健全体系,优化布局。编制完成全区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方案及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并上报至市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加快进度,提高效能。省级试点华光锅炉厂城市更新,已对地块内拟建华光总部大楼进行设计研究,预计年底前完成地块出让;市级重点单元硕北、外下甸单元城市更新,硕北单元启动区中信城开居住地块一期主体结构17栋封顶,外下甸单元先导项目无锡市粮食和物资保障服务中心已竣工投用。聚力改造,提升品质。今年完成春雷嘉苑、万裕苑一区等6个老旧小区共计180万平方米的改造工作,惠及居民1.59万户。目前已完成40台电梯加装工作,超额完成市级任务。

  二是架空线专项整治加速推进。今年计划对11条主次干路段进行架空线入地整治。目前,大墩巷路(叙丰路-金城路)、振发路、盈发路已完成整治工作。锡鸿路、锡泰路、新湖路已完成线路管沟建设工作,薛典路、吴都路、泰山路目前已进场施工,总体已完成60%。其余道路相关工作全力推进中。

  三是“两河”整治提升加速推进。以打造生态工程、民心工程、精品工程为导向,统筹推进大运河(伯渎河)文化带建设。先导段“三水汇”科技生态公园建设项目,总投资约7153万元,力争年内完工;大运河飞地段景观工程(运河西路南匝道—高凯路段)已完工,运河西岸高浪路至通锡高速段景观提升工程已进场施工,预计年底前完工;加速市政道桥工程建设,丰乐桥亮化改造工程将于12月底前完工,城南路(吴都路—老城南路)延伸段工程正在进行方案优化,将于2024年上半年开工。推进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堤防达标先导段“三水汇”科技生态公园段已基本完工,全线50%以上加高加固工程将在年底前与大运河西岸沿线景观提升工程同步完工。

  四是全力推进市政消火栓新增工作。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全年共完成新增市政消火栓200个,为我区打造消防安全城区,提升消防治理体系和消防治理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高水平建设美丽宜居住区

  一是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设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根据《无锡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办法》,目前已成立业委会65个,物管会26个,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推进小区精细化治理,编制住宅小区红黑榜10期,开展各类监督检查近550个。完成新光嘉园、紫郡花园等14个小区二次供水施工,电动车充电位安装已完成6000个,新能源车充电桩500个。提升增效安置房改造,开展15个小区综合验收工作,验收总建筑面积322万平方米,总户数2.8万户。今年,由我局指导的前进花园A区和朗诗绿色家园项目完成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的创建。探索“红色物业”建设,联合区委组织部共同制定了《党建引领业主委员会和物业行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辖区紫郡花园项目获评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省级示范点。

  二是推动美丽农居建设。2023年我区需新开工4个规划发展村庄“美丽农居”建设,完成1个“美丽农居”示范点建设,争创1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目前,大坊桥村章家浜、大坊桥村板房上、七房桥村七房桥、东塘街村集庆桥4个启动村已全部完成建设,示范点建设正在推进中,预计年底能够完成。大坊桥村成功命名为中国传统村落;大坊桥村姚更上、金家里、寒儒桥被命名为省级特色田园乡村。

  三是持续深入实现城建领域双碳目标。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保持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100%,目前已竣工绿色建筑面积约262万平方米。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预计年底完成市对区分解的各项绿色建筑工作任务和高质量考核“无废城市”指标。打造海绵城市标杆,出台《无锡市新吴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5)》,48个报住建部和无锡市示范项目中42个已完工,其余年底完成;推进硕放连片示范区建设,目前该片区内共12项海绵建设项目,10项已完工,其余年底完成。积极申报示范项目,飞凤南路快捷化工程、金城东路(景云立交—前进北路)海绵城市游园2个项目获得“江苏省海绵城市优秀工程项目”三等奖,安鸿路、红蕾佳苑一期2个项目入选无锡市2023年度“群众最喜爱的十大海绵项目”。

  (三)坚持高效率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

  一是全力以赴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改善河道水环境,2023年全区将建成35条美丽幸福河湖,目前已有28条河道完成建设,剩余河道正在加紧施工中,预计12月中旬完成。1-11月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Ⅲ率83.3%,38条市级新一轮整治河道优Ⅲ比例达到100%。积极推动节约用水管理工作,成功创建第六批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深入开展国家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建设,顺利通过试点中期评估省级审查和水利部核查,中期评估优秀。加快推进水利建设及管网改造,计划新建袁塘桥河、旺庄港等闸站工程,进一步增强防洪排涝能力,改善区域水环境;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6km,进一步提升污水收集能力。高度重视太湖应急防控工作,成为全市唯一蓝藻打捞量为0的版块,太湖蓝藻治理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太湖安全度夏期间共出动人员14440人次,船只1686船次,打捞水草及漂浮物274吨,并开展1次太湖湖泛应急预案演练,圆满完成“两个确保”目标任务,高质量实现太湖连续十六年安全度夏。

  二是全力以赴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力度,组织扬尘巡查专班,启动施工防扬尘“扫街式”管理模式,对辖区尤其是旺庄国控点周边的建筑工地进行重点检查,累计出动4233人次,检查项目2067个,发现问题1142个,目前均整改完成;对扬尘管控不力且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主体行政立案19起,已结案18起,处罚金额65万。根据1-10月高质量发展考核主要生态环境质量指标评估评测算,新吴区PM2.5年均浓度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两项指标的综合指数得分均为100,全市排名第一。严格落实港口污染防治,船舶垃圾10781单,生活污水10459单,含油污水1628单,同比分别增长15.9%,20.5%,27.3%,转运处置率均超95%以上。累计建设49套标准岸电设施,岸电企业覆盖率100%,累计使用岸电58432kwh,同比增长121.5%。持续推进高速出入口及铁路沿线整治,铁路沿线累计清理垃圾1808.7立方米,清理堆积物2539立方米,清理非法搭建物1751平方米,清理非法种植物42080平方米;高速出入口累计清理垃圾6482.5立方米,清理非法堆积物1215立方米,非法搭建物1149平方米,非法种植物1431平方米,绿化修剪247698平方米,边沟清理35042延米,水域清理882平方米。

  (四)真抓实干确保经济指标争先进位

  一是释放房地产经济活力。我局于9月份牵头出台了《无锡高新区“助企、引才、筑巢”安居计划》,通过政府搭建平台、房企助力、企业团购的形式,给与相应的购房补贴,加快我区商品房销售区划,提高房地产成交量。1-10月,我区GDP商品房销售面积上报11.89万方,增速为1.9%。高于全市平均增速,仅次于经开区。全市排名第二,为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标扛起重任。2023年市下达我区筹集(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任务3706套,截至目前,我区已筹集房源3706套,完成率100%。力争保障性租赁住房完成率考核全市排名第二。

  二是推动建筑产业发展。2023年区政府下达建筑业产值完成目标为290亿。三季度上报产值218.47亿,全市排名第三,较2022年同期增长38.9%,全年建筑业产值目标完成率为75.33%。

  三是攻坚房屋征收拆迁。市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截至11月底,36个市屋征收攻坚拔点项目,已完成33个,完成率91.7%;130万平方米市拆房面积任务量,完成129.49万平方米,完成率99.6%。区级指标完成情况:截至11月底,区签约面积任务量200万平方米,完成156.77万平米,完成率78.4%;区拆房任务量200万平方米,完成139.14万平米,完成率69.6%;完成房屋征收拆迁项目33个,其中清点拆平项目29个,完成签约项目2个、成片推进项目2个。市攻坚拔点项目及市拆房面积任务量,预计可以按时完成。在此基础上,力争完成区级目标任务。“三优化三提升”签约面积任务量162.1万平米,目前已完成41.79万平方米,完成率约25.78%;拆房面积任务量108.6万平米,已完成26.14万平方米,完成率约24%。制定《无锡市新吴区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实施房票结算的实施细则(试行)》及《无锡市新吴区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操作口径》,优化理顺我区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完善货币化补偿政策,在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住宅房屋征收中积极运用,为顺利完成该项目提供了政策保障。

  (五)真抓实干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力度

  一是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加强“两客一危”企业源头监管。累计完成道路客运企业安全检查171家次,联合公安等部门进行约谈60次,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92次,作出行政处罚58起。辖区内全部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及危货车辆(不含挂车)已全部安装主动安全防控系统并确保正常使用。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在机场、城铁重点区域开展路面巡查,累计检查出租车、网约车35380余辆次,检查机场定制营运客车1000辆次,立案查处机场、城铁站前出租车、网约车违法违规案件81起,向机场公司推送“出租车黑名单”9批次89辆次。畅通城乡区域间交通发展体系。二是打造苏锡公交1号线,采用苏锡两地公交对开模式,设有8个站点,目前共发车10580辆次、发送旅客17.14万余人次,其中新吴公交发送旅客6.48万余人次,苏州公交发送旅客10.66万余人次。8月推出的“苏锡毗邻公交线路参观乘坐体验活动”在2023年市级“政府开放月”活动评选中获评“最具人气活动”。三是开通苏州市区方向巡游出租车返程载客通道,5月30日苏南硕放国际机场苏州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返程载客专用通道正式开通,目前共发车13287辆次、载送旅客2.4万余人次。助力无锡市民个性化出行。11月18日开通全市首条以“一站一美食”为主题的新吴区泰伯美食公交专线,串联起一条集传承、创新、开放、包容为一体的品质消费线路,点亮民生“微幸福”,优化营商“软环境”,提升文化“锡引力”。拓展惠企利民服务深度。积极挖掘产教融合等便民服务活动内容,促成华胜集团与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成立新能源实训基地。助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一是推进新能源公交车购置及部分老旧公交车报废工作,目前共有营运公交车357辆,新能源公交车340辆,超额完成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70%以上目标。四是持续推进“双联双提”重点工作。截至11月底,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967万吨,同比增加约30.63%,完成集装箱吞吐量45640标箱,同比增长约150.66%。统筹协调全区“双联双提”工作,牵头拟定《新吴区推进多式联运多港联动建设现代化物流枢纽示范城市方案(征求意见稿)》,配合完成《无锡内河港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开展新吴区内河支线航道定级论证工作。推动上港ICT(无锡)项目成功签约,新安港已正式开通至上海外高桥港、至上海洋山港太仓中转线;开通洋山港直达航线。截至11月,ICT项目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5484标箱。配合推进京杭大运河(无锡段)港口码头整治提升工作。根据市局、结合我区相关要求,开展旺庄作业区、硕放作业区的整合提升规划研究工作。

  (六)真抓实干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燃气安全方面:“瓶改”工作专项攻坚,截至目前,居民用户“瓶改”完成720户,已完成市级下达719户目标任务。餐饮场所“瓶改”完成891户,已超额完成全年计划非居用户减量280户的目标任务。供应站点合理规划,鸿山街道二级站点已建设完成通过专家验收,预计12月上旬投入使用。隐患灶具集中整改,全区31035户管道气居民用户隐患灶具已整改27857户,完成98.8%;全区4629户瓶装气居民用户隐患灶具已整改4561户,完成98.5%。全区1418户管道气非居民用户和1211户瓶装气非居民用户隐患灶具已100%全面整改。管阀更换全面铺开,全区29.2万户管道燃气居民用户管阀更换已100%全面完成。今年已完成13.08万户,已完成全年计划任务(11.2万户)的116.8%。

  自建房专项整治方面:截至目前累计排查自建房26115栋,包含经营性自建房11266栋,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12栋,其中:D级危房1栋,目前已拆除;C级危房4栋,已全部加固完成;一般安全隐患房屋7栋,已全部解危并落实安全巡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面:对8个专项开展“拉网式、全方位”的治理,健全整改提升机制,持续开展各类安全问题“回头看”。联合6个街道,共出动人员4151人次,检查项目858个,检查施工单位128家、监理单位99家;排查安全隐患4090条,目前已整改完成;共发出局部停工单21张,全面停工单13张,限期整改单824张;行政处罚立案25起,罚款46万元。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方面:今年以来,先后开展各项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592人次,检查企业2699家次,发现隐患200条,整改200条,查处各类案件701起,罚款145.24万元。采用“两客一危”智慧研判系统,通过智慧执法试点,使得两客一危主动防控有责报警数显著降低,今年以来研判系统为我大队提供案件线索2428条,均已由业务科室完成核查闭环。同时大队安全科也加大对“两客一危”企业开展动态监控平台抽查,截至目前,共计查岗企业2499家次。

  第二部分

  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名称: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决算数

  按功能分类

  决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82,982.8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9,893.31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上级补助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事业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六、经营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999.94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其他收入

  33,85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6.91

  九、卫生健康支出

  5,045.86

  十、节能环保支出

  36,610.09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140,139.25

  十二、农林水支出

  2,697.69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6,469.80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104.24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32.38

  二十三、其他支出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96,726.16

  本年支出合计

  196,726.16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结余分配

  年初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

  总计

  196,726.16

  总计

  196,726.16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名称: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

  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196,726.16

  162,876.16

  33,850.00

  206

  科学技术支出

  999.94

  999.94

  206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999.94

  999.94

  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999.94

  999.94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6.91

  626.9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626.91

  626.91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18.11

  418.11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80

  208.8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5,045.86

  5,045.86

  21004

   公共卫生

  4,856.62

  4,856.62

  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4,856.62

  4,856.62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89.24

  189.24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4.65

  24.65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64.59

  164.59

  211

  节能环保支出

  36,610.09

  36,610.09

  21103

   污染防治

  36,392.09

  36,392.09

  2110302

   水体

  36,392.09

  36,392.09

  21110

   能源节约利用

  218.00

  218.00

  2111001

   能源节约利用

  218.00

  218.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140,139.25

  106,439.25

  33,700.00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37,868.72

  4,168.72

  33,700.00

  2120101

   行政运行

  1,051.54

  1,051.54

  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65.37

  265.37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36,551.81

  2,851.81

  33,700.00

  21203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12,281.20

  12,281.20

  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281.20

  281.20

  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12,000.00

  12,000.00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72,893.31

  72,893.31

  2120801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72,763.31

  72,763.31

  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30.00

  130.00

  21214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7,000.00

  7,000.00

  2121401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7,000.00

  7,000.00

  212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0,096.02

  10,096.02

  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0,096.02

  10,096.02

  213

  农林水支出

  2,697.69

  2,697.69

  21301

   农业农村

  9.80

  9.80

  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9.80

  9.80

  21303

   水利

  2,687.89

  2,687.89

  2130306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2,047.55

  2,047.55

  2130311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324.96

  324.96

  2130399

   其他水利支出

  315.37

  315.37

  214

  交通运输支出

  6,469.80

  6,319.80

  150.00

  21401

   公路水路运输

  2,684.54

  2,534.54

  150.00

  214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47.00

  47.00

  2140199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2,637.54

  2,487.54

  150.00

  21403

   民用航空运输

  3,479.55

  3,479.55

  2140399

   其他民用航空运输支出

  3,479.55

  3,479.55

  21499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305.71

  305.71

  2149901

   公共交通运营补助

  205.96

  205.96

  2149999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99.74

  99.7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104.24

  4,104.24

  22101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2,458.64

  2,458.64

  2210107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3.76

  3.76

  2210110

  2,345.00

  2,345.00

  221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109.88

  109.8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645.61

  1,645.6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14.72

  514.72

  2210202

   提租补贴

  461.02

  461.02

  2210203

   购房补贴

  669.87

  669.87

  22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32.38

  32.38

  22405

   地震事务

  32.38

  32.38

  22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2.38

  32.38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名称: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196,726.16

  7,431.62

  189,294.54

  206

  科学技术支出

  999.94

  999.94

  206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999.94

  999.94

  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999.94

  999.94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6.91

  626.9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626.91

  626.91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18.11

  418.11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80

  208.8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5,045.86

  189.24

  4,856.62

  21004

   公共卫生

  4,856.62

  4,856.62

  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4,856.62

  4,856.62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89.24

  189.24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4.65

  24.65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64.59

  164.59

  211

  节能环保支出

  36,610.09

  36,610.09

  21103

   污染防治

  36,392.09

  36,392.09

  2110302

   水体

  36,392.09

  36,392.09

  21110

   能源节约利用

  218.00

  218.00

  2111001

   能源节约利用

  218.00

  218.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140,139.25

  2,829.28

  137,309.98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37,868.72

  2,829.28

  35,039.45

  2120101

   行政运行

  1,051.54

  1,051.54

  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65.37

  265.37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36,551.81

  1,777.73

  34,774.08

  21203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12,281.20

  12,281.20

  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281.20

  281.20

  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12,000.00

  12,000.00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72,893.31

  72,893.31

  2120801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72,763.31

  72,763.31

  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30.00

  130.00

  21214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7,000.00

  7,000.00

  2121401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7,000.00

  7,000.00

  212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0,096.02

  10,096.02

  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0,096.02

  10,096.02

  213

  农林水支出

  2,697.69

  287.22

  2,410.46

  21301

   农业农村

  9.80

  9.80

  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9.80

  9.80

  21303

   水利

  2,687.89

  287.22

  2,400.66

  2130306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2,047.55

  287.22

  1,760.33

  2130311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324.96

  324.96

  2130399

   其他水利支出

  315.37

  315.37

  214

  交通运输支出

  6,469.80

  1,853.36

  4,616.43

  21401

   公路水路运输

  2,684.54

  1,853.36

  831.17

  214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47.00

  47.00

  2140199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2,637.54

  1,853.36

  784.17

  21403

   民用航空运输

  3,479.55

  3,479.55

  2140399

   其他民用航空运输支出

  3,479.55

  3,479.55

  21499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305.71

  305.71

  2149901

   公共交通运营补助

  205.96

  205.96

  2149999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99.74

  99.7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104.24

  1,645.61

  2,458.64

  22101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2,458.64

  2,458.64

  2210107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3.76

  3.76

  2210110

  2,345.00

  2,345.00

  221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109.88

  109.8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645.61

  1,645.6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14.72

  514.72

  2210202

   提租补贴

  461.02

  461.02

  2210203

   购房补贴

  669.87

  669.87

  22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32.38

  32.38

  22405

   地震事务

  32.38

  32.38

  22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2.38

  32.38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名称: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决算数

  按功能分类

  决算数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82,982.8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9,893.31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999.94

  999.94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6.91

  626.91

  九、卫生健康支出

  5,045.86

  5,045.86

  十、节能环保支出

  36,610.09

  36,610.09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106,439.25

  26,545.94

  79,893.31

  十二、农林水支出

  2,697.69

  2,697.69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6,319.80

  6,319.80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104.24

  4,104.24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32.38

  32.38

  二十三、其他支出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62,876.16

  本年支出合计

  162,876.16

  82,982.85

  79,893.31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总计

  162,876.16

  总计

  162,876.16

  82,982.85

  79,893.31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公开05表

  部门名称: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162,876.16

  7,431.62

  155,444.54

  206

  科学技术支出

  999.94

  999.94

  206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999.94

  999.94

  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999.94

  999.94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6.91

  626.9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626.91

  626.91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18.11

  418.11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80

  208.8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5,045.86

  189.24

  4,856.62

  21004

   公共卫生

  4,856.62

  4,856.62

  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4,856.62

  4,856.62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89.24

  189.24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4.65

  24.65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64.59

  164.59

  211

  节能环保支出

  36,610.09

  36,610.09

  21103

   污染防治

  36,392.09

  36,392.09

  2110302

   水体

  36,392.09

  36,392.09

  21110

   能源节约利用

  218.00

  218.00

  2111001

   能源节约利用

  218.00

  218.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106,439.25

  2,829.28

  103,609.98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4,168.72

  2,829.28

  1,339.45

  2120101

   行政运行

  1,051.54

  1,051.54

  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65.37

  265.37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2,851.81

  1,777.73

  1,074.08

  21203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12,281.20

  12,281.20

  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281.20

  281.20

  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12,000.00

  12,000.00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72,893.31

  72,893.31

  2120801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72,763.31

  72,763.31

  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30.00

  130.00

  21214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7,000.00

  7,000.00

  2121401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7,000.00

  7,000.00

  212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0,096.02

  10,096.02

  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0,096.02

  10,096.02

  213

  农林水支出

  2,697.69

  287.22

  2,410.46

  21301

   农业农村

  9.80

  9.80

  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9.80

  9.80

  21303

   水利

  2,687.89

  287.22

  2,400.66

  2130306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2,047.55

  287.22

  1,760.33

  2130311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324.96

  324.96

  2130399

   其他水利支出

  315.37

  315.37

  214

  交通运输支出

  6,319.80

  1,853.36

  4,466.43

  21401

   公路水路运输

  2,534.54

  1,853.36

  681.17

  214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47.00

  47.00

  2140199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2,487.54

  1,853.36

  634.17

  21403

   民用航空运输

  3,479.55

  3,479.55

  2140399

   其他民用航空运输支出

  3,479.55

  3,479.55

  21499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305.71

  305.71

  2149901

   公共交通运营补助

  205.96

  205.96

  2149999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99.74

  99.7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104.24

  1,645.61

  2,458.64

  22101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2,458.64

  2,458.64

  2210107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3.76

  3.76

  2210110

  2,345.00

  2,345.00

  221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109.88

  109.8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645.61

  1,645.6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14.72

  514.72

  2210202

   提租补贴

  461.02

  461.02

  2210203

   购房补贴

  669.87

  669.87

  22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32.38

  32.38

  22405

   地震事务

  32.38

  32.38

  22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2.38

  32.38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公开06表

  部门名称: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7,431.62

  6,939.78

  491.84

  301

  工资福利支出

  6,542.75

  6,542.75

  30101

   基本工资

  836.66

  836.66

  30102

   津贴补贴

  1,407.95

  1,407.95

  30103

   奖金

  247.27

  247.27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107

   绩效工资

  2,271.05

  2,271.05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18.11

  418.11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208.80

  208.8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89.24

  189.24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8.46

  48.46

  30113

   住房公积金

  514.72

  514.72

  30114

   医疗费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00.49

  400.49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458.36

  458.36

  30201

   办公费

  78.11

  78.11

  30202

   印刷费

  1.07

  1.07

  30203

   咨询费

  30204

   手续费

  0.01

  0.01

  30205

   水费

  13.09

  13.09

  30206

   电费

  30207

   邮电费

  1.95

  1.95

  30208

   取暖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30211

   差旅费

  20.64

  20.64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0213

   维修(护)费

  7.16

  7.16

  30214

   租赁费

  1.78

  1.78

  30215

   会议费

  30216

   培训费

  4.30

  4.30

  30217

   公务接待费

  2.64

  2.64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224

   被装购置费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226

   劳务费

  30227

   委托业务费

  5.71

  5.71

  30228

   工会经费

  85.89

  85.89

  30229

   福利费

  3.97

  3.97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8.77

  58.77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38.81

  138.81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1

  0.01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4.46

  34.46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97.02

  397.02

  30301

   离休费

  30302

   退休费

  212.06

  212.06

  30303

   退职(役)费

  30304

   抚恤金

  30305

   生活补助

  6.30

  6.30

  30306

   救济费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308

   助学金

  30309

   奖励金

  0.11

  0.11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78.56

  178.56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7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307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310

  资本性支出

  20.83

  20.83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20.62

  20.62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1006

   大型修缮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21

  0.21

  31008

   物资储备

  31009

   土地补偿

  31010

   安置补助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1012

   拆迁补偿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12

  对企业补助

  31201

   资本金注入

  31203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31204

   费用补贴

  31205

   利息补贴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399

  其他支出

  12.65

  12.65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9909

   经常性赠与

  39910

   资本性赠与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公开07表

  部门名称: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82,982.85

  7,431.62

  75,551.22

  206

  科学技术支出

  999.94

  999.94

  206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999.94

  999.94

  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999.94

  999.94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6.91

  626.9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626.91

  626.91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18.11

  418.11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80

  208.8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5,045.86

  189.24

  4,856.62

  21004

   公共卫生

  4,856.62

  4,856.62

  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4,856.62

  4,856.62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89.24

  189.24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4.65

  24.65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64.59

  164.59

  211

  节能环保支出

  36,610.09

  36,610.09

  21103

   污染防治

  36,392.09

  36,392.09

  2110302

   水体

  36,392.09

  36,392.09

  21110

   能源节约利用

  218.00

  218.00

  2111001

   能源节约利用

  218.00

  218.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26,545.94

  2,829.28

  23,716.67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4,168.72

  2,829.28

  1,339.45

  2120101

   行政运行

  1,051.54

  1,051.54

  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65.37

  265.37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2,851.81

  1,777.73

  1,074.08

  21203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12,281.20

  12,281.20

  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281.20

  281.20

  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12,000.00

  12,000.00

  212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0,096.02

  10,096.02

  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0,096.02

  10,096.02

  213

  农林水支出

  2,697.69

  287.22

  2,410.46

  21301

   农业农村

  9.80

  9.80

  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9.80

  9.80

  21303

   水利

  2,687.89

  287.22

  2,400.66

  2130306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2,047.55

  287.22

  1,760.33

  2130311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324.96

  324.96

  2130399

   其他水利支出

  315.37

  315.37

  214

  交通运输支出

  6,319.80

  1,853.36

  4,466.43

  21401

   公路水路运输

  2,534.54

  1,853.36

  681.17

  214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47.00

  47.00

  2140199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2,487.54

  1,853.36

  634.17

  21403

   民用航空运输

  3,479.55

  3,479.55

  2140399

   其他民用航空运输支出

  3,479.55

  3,479.55

  21499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305.71

  305.71

  2149901

   公共交通运营补助

  205.96

  205.96

  2149999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99.74

  99.7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104.24

  1,645.61

  2,458.64

  22101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2,458.64

  2,458.64

  2210107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3.76

  3.76

  2210110

  2,345.00

  2,345.00

  221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109.88

  109.8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645.61

  1,645.6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14.72

  514.72

  2210202

   提租补贴

  461.02

  461.02

  2210203

   购房补贴

  669.87

  669.87

  22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32.38

  32.38

  22405

   地震事务

  32.38

  32.38

  22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2.38

  32.38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公开08表

  部门名称: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7,431.62

  6,939.78

  491.84

  301

  工资福利支出

  6,542.75

  6,542.75

  30101

   基本工资

  836.66

  836.66

  30102

   津贴补贴

  1,407.95

  1,407.95

  30103

   奖金

  247.27

  247.27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107

   绩效工资

  2,271.05

  2,271.05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18.11

  418.11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208.80

  208.8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89.24

  189.24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8.46

  48.46

  30113

   住房公积金

  514.72

  514.72

  30114

   医疗费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00.49

  400.49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458.36

  458.36

  30201

   办公费

  78.11

  78.11

  30202

   印刷费

  1.07

  1.07

  30203

   咨询费

  30204

   手续费

  0.01

  0.01

  30205

   水费

  13.09

  13.09

  30206

   电费

  30207

   邮电费

  1.95

  1.95

  30208

   取暖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30211

   差旅费

  20.64

  20.64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0213

   维修(护)费

  7.16

  7.16

  30214

   租赁费

  1.78

  1.78

  30215

   会议费

  30216

   培训费

  4.30

  4.30

  30217

   公务接待费

  2.64

  2.64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224

   被装购置费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226

   劳务费

  30227

   委托业务费

  5.71

  5.71

  30228

   工会经费

  85.89

  85.89

  30229

   福利费

  3.97

  3.97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8.77

  58.77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38.81

  138.81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1

  0.01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4.46

  34.46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97.02

  397.02

  30301

   离休费

  30302

   退休费

  212.06

  212.06

  30303

   退职(役)费

  30304

   抚恤金

  30305

   生活补助

  6.30

  6.30

  30306

   救济费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308

   助学金

  30309

   奖励金

  0.11

  0.11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78.56

  178.56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7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307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310

  资本性支出

  20.83

  20.83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20.62

  20.62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1006

   大型修缮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21

  0.21

  31008

   物资储备

  31009

   土地补偿

  31010

   安置补助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1012

   拆迁补偿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12

  对企业补助

  31201

   资本金注入

  31203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31204

   费用补贴

  31205

   利息补贴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399

  其他支出

  12.65

  12.65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9909

   经常性赠与

  39910

   资本性赠与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名称: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三公”经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三公”经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74.66

  0.00

  62.06

  0.00

  62.06

  12.60

  0.00

  17.31

  71.33

  0.00

  58.77

  0.00

  58.77

  12.55

  0.00

  14.34

  相关统计数:

  项目

  统计数

  项目

  统计数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0

  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0

  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0

  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20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330

  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4,801

  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0

  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0

  召开会议次数(个)

  0

  参加会议人次(人)

  0

  组织培训次数(个)

  7

  参加培训人次(人)

  651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其中,预算数为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公开10表

  部门名称: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79,893.31

  79,893.31

  212

  城乡社区支出

  79,893.31

  79,893.31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72,893.31

  72,893.31

  2120801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72,763.31

  72,763.31

  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30.00

  130.00

  21214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7,000.00

  7,000.00

  2121401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7,000.00

  7,000.00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公开11表

  部门名称: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故本表为空。

  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12表

  部门名称: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69.64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68.18

  30201

   办公费

  12.25

  30202

   印刷费

  30203

   咨询费

  30204

   手续费

  30205

   水费

  30206

   电费

  30207

   邮电费

  1.71

  30208

   取暖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30211

   差旅费

  8.27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0213

   维修(护)费

  30214

   租赁费

  30215

   会议费

  30216

   培训费

  1.24

  30217

   公务接待费

  1.65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224

   被装购置费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226

   劳务费

  30227

   委托业务费

  30228

   工会经费

  17.08

  30229

   福利费

  0.67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85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6.92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1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7.53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10

  资本性支出

  1.46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1.46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1006

   大型修缮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1008

   物资储备

  31009

   土地补偿

  31010

   安置补助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1012

   拆迁补偿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12

  对企业补助

  399

  其他支出

  注:“机关运行经费” 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公开13表

  部门名称: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万元

  项目

  金  额

  一、政府采购支出合计

  40.06

   (一)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0.06

   (二)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三)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注:政府采购支出信息为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96,726.1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6,952.58万元,减少44.38%。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96,726.1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96,726.1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6,952.58万元,减少44.38%,变动原因: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及排水管理中心一般公共财政收入较去年减少较大。同时,原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提档升级独立所致。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196,726.1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96,726.1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6,952.58万元,减少44.38%,变动原因: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及排水管理中心一般公共财政收入较去年减少较大。同时,原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提档升级独立所致。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96,726.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876.16万元,占82.7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3,850万元,占17.2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96,72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31.62万元,占3.78%;项目支出189,294.54万元,占96.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62,876.1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0,802.58万元,减少53.95%,变动原因: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及排水管理中心一般公共财政收入较去年减少较大。同时,原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提档升级独立所致。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62,876.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79%。与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326,771.22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49.84%。其中:

  (一)国防支出(类)

  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年初预算177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民防空职能调整,项目调整出住建局部门专项。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999.9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项目为飞凤人才专项资金,年初预算无此项目,为预算追加项目。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41.28万元,支出决算41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5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基数调整影响。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70.64万元,支出决算2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基数调整影响。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1.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5,873万元,支出决算4,85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公共卫生专项自己主要为防疫项目支出,防疫相关项目支出与预算相比有所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9.99万元,支出决算2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医疗单位部分缴费比例下降,导致全年医疗支出下降。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70.04万元,支出决算16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医疗单位部分缴费比例下降,导致全年医疗支出下降。

  (五)节能环保支出(类)

  1.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45,400万元,支出决算36,39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污水处理提标费用较预算数有所下降。

  2.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18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为上级指标款,2021年省级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年初预算未安排。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836.76万元,支出决算1,05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度行政人员基础绩效奖未列入年初预算,同时,净增加行政人员一名所致。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225.7万元,支出决算26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下列示的建设管理专项和住房管理专项均较年初预算有所增长所致。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2,896.01万元,支出决算2,85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下的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下降。

  4.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81.2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指标款,未列入年初预算。2022年江苏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和2023年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

  5.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12,200万元,支出决算1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主要为公交运营补贴及供水项目投资战略专项,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安排资金。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73,000万元,支出决算72,76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为征地拆迁支出,根据工作实际安排。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109,30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原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提档升级,独立出住建局部门管理,安排在其职能下的政投项目资金不在我部门列示。

  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年初预算11,00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原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提档升级,独立出住建局部门管理,安排在其职能下的政投项目资金不在我部门列示。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3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指标款,未列入年初预算。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长效管理奖补资金。

  10.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年初预算39,00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原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提档升级,独立出住建局部门管理,安排在其职能下的政投项目资金不在我部门列示。

  11.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年初预算7,000万元,支出决算7,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1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12,000万元,支出决算10,09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拆迁管理专项资金(棚改资金),根据业务实际安排。

  (七)农林水支出(类)

  1.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9.8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为指标款,2022年省级农业(水利)科技创新与推广资金。

  2.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2,088.8万元,支出决算2,04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防汛及河道管理专项资金,根据实际业务工作安排。

  3.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年初预算186万元,支出决算32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为水资源管理专项资金,根据实际业务工作安排。另有个别水利指标款,2022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2023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等,年初预算未安排。

  4.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120万元,支出决算31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2.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为蓝藻打捞专项资金,根据实际业务工作安排。其他超预算项目为指标款,主要为蓝藻打捞与处理项目及2022年无锡市河湖长制工作以奖代补资金。

  (八)交通运输支出(类)

  1.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40万元,支出决算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为交通运输管理经费,根据实际业务工作安排。

  2.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2,135.29万元,支出决算2,48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部分指标款年初无预算,主要为2022年江苏省交通执法专项资金、2023年江苏省交通执法专项资金、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奖补资金(暂存款)、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

  3.民用航空运输(款)其他民用航空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479.5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为公共交通补贴专项资金,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目,根据实际业务要求追加。

  4.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公共交通运营补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05.9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为指标款,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

  5.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99.7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为指标款,2022年交通运输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奖励资金。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

  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7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各类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款,以指标款形式下达。

  2.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34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为指标款,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和2023年江苏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3.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预算140.8万元,支出决算10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为住房保障专项,根据实际业务工作安排。

  4.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344.97万元,支出决算51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年初预算口径与实际住房公积金缴存口径差异所致,另住建局部门新招录部分事业工作人员导致住房公积金与年初预算差异较大。

  5.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239.02万元,支出决算46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8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年初预算口径与实际提租补贴缴存口径差异所致。

  6.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508.42万元,支出决算66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年初预算口径与实际购房补贴缴存口径差异所致,另住建局部门新招录部分事业工作人员导致购房补贴与年初预算差异较大。

  (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

  地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51.5万元,支出决算3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地震事务专项,根据实际业务工作安排。

  (十一)转移性支出(类)

  1.专项转移支付(款)城乡社区(项)。年初预算1,19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和安置房及老旧小区专项,通过转移支付形式支付。

  2.专项转移支付(款)农林水(项)。年初预算106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为特色田园乡村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形式支付。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7,431.6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939.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491.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82,982.8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651.88万元,减少28.24%,变动原因:主要为排水管理中心污水处理费决算减少所致。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7,431.6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939.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491.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71.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万元,变动原因:贯彻厉行节约要求,尽量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7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2.4%;公务接待费支出12.5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7.6%。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贯彻厉行节约要求,尽量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5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4.7%,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贯彻厉行节约要求,尽量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8.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1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6%,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贯彻厉行节约要求,尽量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55万元,接待330批次,4801人次,开支内容:各类高质量考核迎检支出以及各条线调研接待支出;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3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17.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14.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2.84%,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贯彻厉行节约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培训费开支项目。2023年度全年组织培训7个,组织培训65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组织全区物业培训以及参加各条线干部班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9,893.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8,150.7万元,减少66.44%,变动原因:主要为拆迁管理专项影响,拆迁管理专项根据实际拆迁工作需要安排。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69.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55万元,减少7.38%,变动原因:根据过紧日子要求,压降一般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4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部门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部门组织所属单位共对2023年度已实施完成的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80,133.06万元;本部门组织所属单位共开展10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96,726.16万元。

  本部门共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部门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部门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五、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三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三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三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人才奖励,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三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三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三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四十、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十一、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四十二、交通运输支出(类)民用航空运输(款)其他民用航空运输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用航空运输方面的支出。

  四十三、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公共交通运营补助(项):反映对公共交通运输企业的补助支出。

  四十四、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反映其他交通运输支出中除对公共交通运营补助以外的其他支出。

  四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四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项):反映用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的支出。

  四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四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五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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